1、商务部公告2021年第29号 关于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
【发布单位】贸易救济局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21年第29号
【发文日期】2021年10月12日
2009年10月12日,商务部发布2009年第79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意大利、英国、法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税率分别为美国公司25.2%-37.5%、意大利公司5.3%-20.9%、英国公司20.9%、法国公司20.9%、台湾地区公司20.9%,实施期限为自2009年10月13日起5年。2015年10月12日,商务部发布2015年第37号公告,决定自2015年10月13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意大利、法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对原产于英国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的反倾销措施到期终止。2020年10月12日,应中国大陆聚酰胺-6,6切片产业申请,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42号公告,决定自2020年10月13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对原产于意大利、法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的反倾销措施到期终止。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土耳其对涉华含金属纱线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1年10月12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4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韩国、印度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含金属纱线(土耳其语:dokumaya elverişli ipliklerden metalize iplikler (gipe edilmiş olsun olmasın), ip, şerit veya toz şeklindeki metalle birleştirilmiş veya metalle kaplanmış 54.04 veya 54.05 pozisyonundaki şerit ve benzerleri)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由税目54.04或54.05项下的纤维单丝、纤维扁条或纤维粉末及类似产品与金属结合或金属包覆制得的含金属纱线。本案涉及土耳其税号5605.00项下的产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