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秘鲁对华拉链及其配件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2020年12月9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在官方日报《秘鲁人报》(El Peruano)发布第176-2020/CDB-INDECOPI号公告称,应秘鲁国内企业Corporación Rey SA于2020年8月26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拉链及其配件(西班牙语:cierres de cremallera y sus partes)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7月~2020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1月~2020年6月。涉案产品的秘鲁税号为9607.11.00.00、9607.19.00.00和9607.20.00.00。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登录网站(网址:https://www.indecopi.gob.pe/en/mesadepartes)或通信的方式(地址见下方)进行应诉登记、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相关证据。根据秘鲁法律规定,该期限可再延长3个月。
Comisión de Dumping, Subsidios y Eliminación de Barreras Comerciales No Arancelarias - Indecopi
Calle De La Prosa Nº 104, San Borja
Lima 41, Perú
电话:(51-1) 2247800 (anexo 3001)
电子邮箱:dumping@indecopi.gob.pe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哥伦比亚延长对华石油及天然气管道管反倾销初裁有效期
2020年12月3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2020年12月3日第243号决议,将原产于中国的石油及天然气管道管(西班牙语:tubos de acero sin soldadura o soldados de los tipos utilizados en oleoductos y gasoductos)反倾销初裁的有效期延长2个月,具体措施不变:对于哥伦比亚海关编码为7304.19.00.00的涉案产品,其现行关税为10%,将继续征收进口申报FOB价35.90%临时反倾销税;对于哥伦比亚海关编码为7306.19.00.00的涉案产品,其现行关税为0%,将继续征收进口申报FOB价33.13%临时反倾销税。
2020年5月11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2020年5月5日第070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石油及天然气管道管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0年8月6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2020年8月4日第136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3、哥伦比亚对华钢型材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0年12月7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2020年12月2日第242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型材(西班牙语:perfiles de acero aleado y sin alear, en lámina galvanizada y galvalume,simplemente obtenidos o acabados en frio,para la construcción liviana, no estructurales, de espesores iguales o inferiores a 0,46 mm– perfiles para drywall)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不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继续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哥伦比亚税号7216.61.00.00、7216.69.00.00、7216.91.00.00、7216.99.00.00和7228.70.00.00项下的产品。
2020年9月2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2020年9月1日第158号决议,应哥伦比亚国内企业CONSORCIO METALÚRGICO NACIONAL S.A.S.和MANUFACTURAS S.A.S.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型材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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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阿根廷对华家用电烤箱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0年12月10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在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2020年第70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容量大于等于18升但不超过60升的非嵌入式家用电烤箱(西班牙语:hornos eléctricos, de usodoméstico, de capacidad superior o igual a DIECIOCHO LITROS (18 l) pero inferior o igual a SESENTA LITROS (60 l), excepto los de empotrar)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容量大于等于18升但不超过36升的涉案产品征收10.37美元/件的反倾销税,对容量大于等于37升但不超过60升的涉案产品征收11.64美元/件的反倾销税。本案涉及南共市海关编码8516.60.00项下产品。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19年6月12日,阿根廷前生产与劳工部发布2019年第64号公告,应阿根廷企业AXEL S.A.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非嵌入式家用电烤箱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9年11月6日,阿根廷前生产与劳工部发布2019年第15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初裁,继续进行反倾销调查,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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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美国对预应力混凝土钢绞线作出双反终裁
2020年12月8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土耳其、阿根廷、哥伦比亚、埃及、荷兰、沙特阿拉伯、中国台湾地区和阿联酋的预应力混凝土钢绞线(Prestressed Concrete Steel Wire Strand)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同时对进口自土耳其的预应力混凝土钢绞线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土耳其生产商和出口商的倾销率为53.65%、阿根廷生产商和出口商的倾销率为60.40%、哥伦比亚生产商和出口商的倾销率为86.09%、埃及生产商和出口商的倾销率为29.72%、荷兰生产商和出口商的倾销率为30.86%、沙特阿拉伯生产商和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94.40%、中国台湾地区生产商和出口商的倾销率为23.89%、阿联酋生产商和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70.65%;土耳其生产商和出口商的补贴率为30.78%~158.44%。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312.10.3010和7312.10.3012项下产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于2021年1月21日对本案作出产业损害终裁。
2020年5月7日,应美国企业Insteel Wire Products Company、Sumiden Wire Products Corporation和Wire Mesh Corporation于2020年4月16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阿根廷、哥伦比亚、埃及、印度尼西亚、意大利、马来西亚、荷兰、沙特阿拉伯、南非、西班牙、中国台湾地区、突尼斯、土耳其、乌克兰和阿联酋的预应力混凝土钢绞线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同时对进口自土耳其的预应力混凝土钢绞线发起反补贴立案调查。2020年9月23日,美国对进口自土耳其、阿根廷、哥伦比亚、埃及、荷兰、沙特阿拉伯、中国台湾地区和阿联酋的预应力混凝土钢绞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2020年9月14日,美国对进口自土耳其的预应力混凝土钢绞线反补贴肯定性初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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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美国作出液力端双反终裁
2020年12月8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德国、印度和意大利的液力端(Forged Steel Fluid End Blocks)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裁定(1)中国强制应诉企业Nanjing Develop Advanced Manufacturing Co., Ltd.(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补贴率为16.80%、Shanghai Qinghe Machinery Co., Ltd.(上海清河机械有限公司)补贴率为19.88%、不合作企业的补贴率为337.07%、中国其他出口商/生产商补贴率为19.55%;(2)德国出口商/生产商补贴率为5.86%~14.81%;(3)印度出口商/生产商补贴率为5.20%;(4)意大利出口商/生产商补贴率为3.12%~44.86%。美国商务部宣布同时对进口自德国和意大利的液力端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进口自印度的液力端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裁定德国出口商/生产商倾销率为3.82%~70.84%、意大利出口商/生产商倾销率为0.00%~58.48%、印度出口商/生产商倾销率为0.00%。
7、乌拉圭对华电热水器启动反倾销自主立案调查
2020年12月3日,乌拉圭经济财政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电热水器(西班牙语:calentadores eléctricos de agua, con tanque de acumulación de acero, de tipo doméstico, de 15 a 120 litros de capacidad)发起反倾销自主立案调查。涉案产品为带有容量15升至120升钢制储水箱的家用电热水器,税号为8516.10.00.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9月至2020年8月。
利益相关方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20天内进行应诉登记,并在乌拉圭工业、能源和矿业部国家工业局领取调查问卷及查看相关信息。有关倾销要素描述的附件可在乌拉圭经济财政部网站(http://apc.mef.gub.uy/)下载。
乌拉圭工业、能源和矿业部联系方式:
Dirección Nacional de Industrias del Ministerio de Industria, Energía y Minerí
地址:Mercedes 1041 de la ciudad de Montevid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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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澳大利亚对华研磨球启动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12月1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0/145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Commonwealth Steel Company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研磨球(Grinding Balls)启动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调查的产品是直径为22毫米至170毫米(含)、不论是否含合金、铸造或锻造的铁质磨球。以下产品不包括在本案调查范围:不锈钢球、经过机加工和/或抛光的精密球以及滚珠轴承。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325.91.00.26、7326.11.00.29和7326.90.90.60(2017年1月1日起海关编码7326.90.90.59更新为7326.90.90.60)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1年1月20日前通过发送邮件(电子邮箱:investigations1@adcommission.gov.au)或者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邮寄地址:The Director, Investigations Unit 1, Anti-Dumping Commission, GPO Box 2013 CanberraACT2601。
2015年11月1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研磨球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7325.91.00.26、7326.11.00.29和7326.90.90.59。2016年4月2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12.6%~104.8%,补贴幅度为0%~8.2%。2016年9月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6/90号公告和第2016/91号公告,分别对进口自中国的研磨球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3.0%~95.4%、补贴幅度为8.2%,正式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有效期至2021年9月9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9、印度对马来西亚钢化玻璃作出反补贴终裁
2020年12月1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马来西亚的厚度≤4.2毫米、透射率超过90.5%的钢化玻璃(Textured Tempered Glass whether Coated or Uncoated)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建议对马来西亚涉案产品征收反补贴税,税率为到岸价(CIF)的9.71%~10. 14%,有效期为5年。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0071900项下的产品。
2019年9月12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生产商Gujarat Borosi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马来西亚厚度≤4.2毫米、透射率超过90.5%的钢化玻璃启动反补贴立案调查。该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0071900项下的产品以及70031990、70051010、70051090、70052190、70052990、70053090、70071900等项下的部分产品。该案补贴调查期为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以及补贴调查期。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10、海合会对自中国进口的铝合金产品反倾销案做出初裁
12月9日,海合会国际贸易反损害行为技术秘书局对自中国进口的铝合金产品(Plates, Sheets, and Strip, of aluminium alloys, of a thickness notexceeding 8 mm but greater than 0.2mm, except those polished, coated, heattreatable, and aluminium can stock used for beverage cans and its lids.)反倾销案做出初步裁定。根据调查初步结果,确定自中国进口的两个海关项目(76061200,76069200):厚度大于0.2mm、小于8mm的铝合金薄板,薄板和条带存在倾销,对海湾国家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并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决定继续调查,不采取与倾销有关的临时措施。详情请联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电话010-63971860。
来源: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