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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威特通报了《关于向家庭外消费者提供食品的食品经营场所菜单中食品过敏原的披露》(GSO 2605:2024)技术法规草案

2026-08-11

一、科威特通报了《关于向家庭外消费者提供食品的食品经营场所菜单中食品过敏原的披露》(GSO 2605:2024)技术法规草案

2026年8月11日,科威特通报了《关于向家庭外消费者提供食品的食品经营场所菜单中食品过敏原的披露》(GSO 2605:2024)技术法规草案。该草案将《关于向家庭外消费者提供食品的食品经营场所菜单中食品过敏原的披露》由自愿性标准转换为强制性技术法规。该草案规定了向家庭外消费者提供食品的食品经营场所(包括实体菜单、电子菜单、网站及电子订餐平台)菜单中食品过敏原成分的披露要求。该草案修订了第1.3.1条,明确并扩大了适用范围,除电子订餐平台外,还包括了餐厅、咖啡馆、面包店、自助餐厅、云厨房、家庭生产食品、移动餐车以及该法规草案所涵盖的食品经营场所网站;修订了第20.4条,要求以阿拉伯语和英语提供过敏原信息,同时允许使用其他语言,但措辞不得与阿拉伯语文本不同。该草案还包括一项规定,即作为一项额外的预防措施,食品经营场所应根据适用的卫生法规和要求,提供肾上腺素自动注射器和抗组胺药,以应对严重的食物过敏事件。此外,第26.4条要求对每种食品进行清晰且易于理解地过敏原披露信息,使用“含有……”或“可能含有……”等措辞,酌情通过图示进行披露,明确食品经营场所和供应商的责任,规定自助餐和流动售卖亭的披露方式,以及要求对员工进行培训以避免交叉污染。该草案评议期截止到2026年10月10日。

(以上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