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对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作出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
2026年5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Passenger Vehicle and Light Truck Tires)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87.99%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同时,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补贴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21.68%—116.73%的补贴率继续或再度发生。涉案产品的美国协调关税税号为4011.99.45.10、4011.99.45.50、4011.99.85.10、4011.99.85.50、8708.70.45.45、8708.70.45.60、8708.70.60.30、8708.70.60.45和8708.70.60.60。
2014年7月21日,美国商务部对华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5年6月12日,美国商务部对华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2020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11月4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0年11月9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作出第一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6年1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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