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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对涉华无色浮法玻璃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6-02-13

一、巴西对涉华无色浮法玻璃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2月11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6年第9号公告,应巴西自动玻璃工业技术协会[Associação Técnica Brasileira das Indústrias Automáticas de Vidros (Abividro)]于2025年7月25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埃及、阿联酋和墨西哥的厚度为2毫米至19毫米的无色浮法玻璃(葡语:vidros planos flotados incolores, com espessuras de 2 mm a 19 mm)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005.29.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至2025年3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产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之日起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55 61 2027-7770


电子邮件:vidrosflotadosrfp@mdic.gov.br


2013年7月15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沙特阿拉伯、埃及、阿联酋、美国和墨西哥的厚度为2毫米至19毫米的无色浮法玻璃启动反倾销调查。2014年12月19日,巴西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179.46-392.55、沙特阿拉伯为202.26美元/吨、埃及为185.74美元/吨、阿联酋为83.4-148.57美元/吨、美国为97.01-366.78美元/吨、墨西哥为0-359.30美元/吨。


2019年12月19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发布2019年第69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沙特阿拉伯、埃及、阿联酋、美国和墨西哥的厚度为2毫米至19毫米的无色浮法玻璃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2月19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发布2021年第10号公告,对原产于沙特阿拉伯和美国的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决定不延长沙特阿拉伯和美国涉案产品反倾销措施期限。2021年2月19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1年第160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埃及、阿联酋和墨西哥的厚度为2毫米至19毫米的无色浮法玻璃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为179.46-392.55美元/吨、埃及为185.74美元/吨、阿联酋为83.4-148.57美元/吨、墨西哥为0-359.30美元/吨,立即暂停对墨西哥涉案产品征税。硼硅酸盐玻璃不适用本案反倾销措施。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2月19日。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