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度尼西亚对涉华聚酰胺薄膜征收反倾销税
2025年3月11日,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发布2025年第PMK2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厚度不超过0.25毫米的聚酰胺薄膜(Nylon Film)征收反倾销税(见附表),其中,中国大陆税额为1,254~11,493印尼盾/千克。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ex3920.92.10和ex3920.92.99。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后生效,有效期为四年。
2023年3月28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大陆、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聚酰胺薄膜启动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官网)
(以上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