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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8日应对国际贸易摩擦

2024-10-08

一、美国作出铝型材双反终裁

2024年9月2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印度、印度尼西亚、意大利、马来西亚、墨西哥、韩国、泰国、土耳其、阿联酋、越南13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铝型材(Aluminum Extrusions)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享有单独税率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均为4.25%(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调整为0.00%,详见下表)、不合作企业倾销率为376.85%(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调整为365.13%),哥伦比亚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7.11%—39.54%,厄瓜多尔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2.50%—51.20%,印度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0.00%—39.05%,印度尼西亚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7.62%—107.10%,意大利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0.00%—41.67%,马来西亚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0.00%—27.51%,墨西哥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7.42%—81.36%,韩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0.00%—43.56%,泰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2.02%—4.35%,土耳其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9.91%—37.26%,阿联酋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7.14%—42.29%,越南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4.15%—41.84%,中国台湾地区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0.74%(微量)—67.86%。同时,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墨西哥和土耳其4国的铝型材作出反补贴终裁,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14.56%—168.81%,具体为:杭州三花微通道换热器有限公司[Sanhua (Hangzhou) Micro Channel Heat Exchanger Co.,Ltd.]、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Sanhua Intelligent Controls Co., Ltd.)、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Zhejiang Sanhua Automotive Components Co., Ltd.)、绍兴三花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Shaoxing Sanhua New Energy Automotive Components Co., Ltd.)、绍兴三花汽车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Shaoxing Sanhua Automotive Thermal Management Technology Co., Ltd.)和三花换热器(郑州)有限公司(Sanhua Heat Exchanger (Zhengzhou) Co., Ltd.税率为14.56%,不合作企业税率为168.81%,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14.56%;印度尼西亚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0.53%(微量)—33.79%;墨西哥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0.10%(微量)—77.84%;土耳其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0.83%(微量)—147.53%。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于2024年11月12日对上述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604.10.1000、7604.10.3000、7604.10.5000、7604.21.0000、7604.21.0010、7604.21.0090、7604.29.1000、7604.29.1010、7604.29.1090、7604.29.3060、7604.29.3090、7604.29.5050、7604.29.5090、7608.10.0030、7608.10.0090、7608.20.0030、7608.20.0090、7610.10.0010、7610.10.0020、7610.10.0030、7610.90.0040和7610.90.0080项下产品。

2023年10月25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墨西哥和土耳其4国的铝型材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对进口自哥伦比亚、多米尼加、厄瓜多尔、印度、意大利、韩国、马来西亚、泰国、阿联酋、越南10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铝型材发起反倾销调查。2024年5月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印度、印度尼西亚、意大利、马来西亚、墨西哥、韩国、泰国、土耳其、阿联酋、越南13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铝型材作出反倾销初裁。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以上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