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巴西对中国汽车轮胎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7月25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4年第35号公告称,应巴西行业协会Associação Nacional da Indústria de Pneumáticos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轮胎(葡语:pneus novos de borracha para automóveis de passageiros)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2023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2023年12月。涉案产品包括65和70系列汽车轮胎,轮辋尺寸为13英寸和14英寸,轮胎宽度为165厘米、175厘米和185厘米,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4011.10.00。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预计日落复审终裁将于立案之日起10个月内作出,最多可延长2个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厂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https://www.gov.br/economia/pt-br/acesso-a-informacao/sei/usuario-externo-1)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之日起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55 61 2027-7357
电子邮件:pneusautorev@mdic.gov.br
2008年7月10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轮胎启动反倾销调查。2009年9月9日,巴西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征收反倾销税。此后,巴西先后进行了两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13年7月29日和2019年7月25日,两次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以上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