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对应用级风电塔作出第二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
2024年7月2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应用级风电塔(Utility Scale Wind Towers)作出第二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补贴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21.86%—34.81%的补贴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2012年1月24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应用级风电塔发起反倾销调查,同时对中国应用级风电塔发起反补贴调查。2012年12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应用级风电塔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对进口自越南的应用级风电塔作出反倾销终裁。2013年2月1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补贴征税令,以及对中国和越南涉案产品的反倾销征税令。2018年1月2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应用级风电塔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同时对进口自中国的应用级风电塔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18年5月2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应用级风电塔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18年5月17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应用级风电塔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2024年4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应用级风电塔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中国的应用级风电塔发起第二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以上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