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巴西对华邻苯二甲酸酐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2024年7月15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4年第616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邻苯二甲酸酐(葡萄牙语:anidrido ftálico)征收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税额为155.16—696.41美元/吨(征税详情见附表)。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2917.35.00。本案临时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1公斤以下包装的邻苯二甲酸酐。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4年2月9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4年第4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企业Petrom Petroquímica Mogi das Cruzes S.A.于2023年10月30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邻苯二甲酸酐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7月至2023年6月。2024年7月5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31号公告,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以上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