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越南对华铝型材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3年10月3日,越南工贸部发第2537/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604.10.10、7604.10.90、7604.21.90、7604.29.10和7604.29.90。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3年12月18日前进行应诉登记。
调查机关(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联系方式:
Cục Phòng vệ thương mại – Bộ Công Thương
地址:23 Ngô Quyền, Hoàn Kiếm, Hà Nội, Việt Nam
电话:+84.24.73037898 (分机111)
联系人:Chị Trần Hoàng Mai(倾销和补贴调查部,邮箱:maitrh@moit.gov.vn)
Anh Nguyễn Đức Trọng(产业损害调查部,邮箱:trongnd@moit.gov.vn)
2019年1月11日,越南工贸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启动反倾销调查。2019年9月28日,越南工贸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征收2.49%~35.58%的反倾销税。2020年11月18日,越南工贸部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期中复审调查。2021年4月20日,越南工贸部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期中复审终裁,将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率调整为4.39%~35.58%。2022年6月10日,越南工贸部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期中复审调查。2023年1月19日,越南工贸部对该案作出第二次期中复审终裁,将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率调整为2.85%~35.58%。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官网)
二、印度对华透明玻璃纸薄膜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3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Kesoram Rayon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透明玻璃纸薄膜(Cellophane Transparent Film)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207111项下的产品以及48239090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至2020年、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及倾销调查期。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案调查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adg16-dgtr@gov.in、adv13-dgtr@gov.in、jd16-dgtr@gov.in和jd15-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以上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