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对非重复充装钢瓶发起反规避调查
2023年6月1日,应美国企业沃新顿工业公司(Worthington Industries)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非重复充装钢瓶(Non-Refillable Steel Cylinders)发起反规避调查,以审查水容量在100至299立方英寸之间的涉案产品是否规避了美国对中国非重复填充钢瓶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311.00.0060和7311.00.0090项下的产品以及7310.29.0025和7310.29.0050项下的部分产品。涉案产品不包括无缝非重复填充钢瓶。
2020年4月1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非重复充装钢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1年3月1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非重复充装钢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冷冻和罐装暖水虾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3年6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印度、泰国和越南的冷冻和罐装暖水虾(Frozen and Canned Warmwater Shrimp)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在该项裁定中,5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均投肯定票。
2004年1月2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巴西、厄瓜多尔、印度、泰国、中国和越南的冷冻和罐装暖水虾发起反倾销调查。2005年2月1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印度、泰国和越南的冷冻和罐装暖水虾发布反倾销征税令。此后,美国先后进行了两次日落复审,并分别于2011年4月29日和2017年6月1日,两次延长了征税期限。2022年5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印度、泰国和越南的冷冻和罐装暖水虾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9月6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印度、泰国和越南的冷冻和罐装暖水虾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以上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