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度对华热轧和冷轧不锈钢板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
2023年4月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热轧和冷轧不锈钢板(Hot Rolled and Cold Rolled Stainless Steel Flat Products)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对中国的热轧和冷轧不锈钢板征收进口报关价(landed value)18.95%的反补贴税,有效期为5年。本案的反补贴措施仅适用于200系列热轧和冷轧不锈钢板,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219和7220项下产品。
2016年4月12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Jindal Stainless Limited和Jindal Stainless (Hisar) Limited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热轧和冷轧不锈钢板启动反补贴调查。2017年7月4日,印度对该案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2017年9月7日,印度开始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进口报关价18.95%的反补贴税。2021年2月1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公布,自2021年2月2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暂停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热轧和冷轧不锈钢板征收反补贴税。2021年10月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Jindal Stainless Limited和Jindal Stainless (Hisar)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热轧和冷轧不锈钢板启动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此次调查的产品为所有品牌/系列、无论是热轧还是冷轧,无论是板材、薄板、卷状或任何形状、任何宽度的不锈钢板,热轧卷材厚度为1.2毫米至10.5毫米,热轧板材和薄板厚度为3毫米至105毫米,冷轧钢板的最大厚度为6.75毫米,但刀片级钢除外。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二、欧盟对华葡萄糖酸钠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3年4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葡萄糖酸钠(Sodium Gluconate)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及其对欧盟产业的损害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维持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裁定山东凯翔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Kaison Biochemical Co., Ltd.)的倾销幅度为5.6%,青岛科海生物有限公司(Qingdao Kehai Biochemistry Co. Ltd.)的倾销幅度为27.1%,中国其他公司的倾销幅度为53.2%。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2918 16 00,欧盟TARIC编码为2918 16 00 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2009年8月11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葡萄糖酸钠发起反倾销调查。2010年10月28日,欧盟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5年10月27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葡萄糖酸钠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7年1月19日,欧盟委员会对中国葡萄糖酸钠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继续维持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2022年1月18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葡萄糖酸钠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以上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