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澳大利亚发布对华聚氯乙烯扁平电缆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公告
2023年3月1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3/013号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聚氯乙烯扁平电缆(PVC Flat Electrical Cables)实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将于2024年5月14日到期。利益相关方可最晚于2023年5月13日提交涉案产品反倾销措施的续期申请,若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未收到任何相关申请,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到期后自2024年5月15日起将不再适用。
2018年6月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8/86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企业Prysmian Australia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聚氯乙烯扁平电缆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9年1月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9/05号公告,对该案作出双反肯定性初裁。2019年4月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9/46号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聚氯乙烯扁平电缆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部分终裁,裁定涉案企业桂林国际电线电缆集团公司(Guilin International Wire & Cable Co., Ltd.)的政府补贴为微量,故终止对其进行反补贴调查,但对其他涉案企业继续进行双反调查。2019年5月1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9/47号公告,决定从即日起,对中国的涉案产品正式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6.6%~18.9%、补贴幅度为0~3.7%、暂定倾销和补贴合并有效税率为6.6%~22.0%。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8544.49.20。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二、美国对蜂蜜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3年3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蜂蜜(Honey)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的蜂蜜启动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3年5月11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00年11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蜂蜜进行反倾销调查。2001年12月10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华蜂蜜征收反倾销税。此后,美国先后进行了3次日落复审,并分别于2007年8月2日、2012年12月13日和2018年4月26日,3次延长了征税期限。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以上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