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阿根廷对涉华可锻性铸铁管件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2年12月23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第1078/2022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巴西内直径小于600毫米的可锻性铸铁管件和球墨铸铁管配件(西班牙语:accesorios de tuberías de fundición de hierro maleable incluyendo los accesorios de tubería de fundición de hierro nodular,excluyendo aquellos cuyo diámetro interior sea superior o igual a SEISCIENTOS MILÍMETROS (600 mm))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维持阿根廷原生产部2017年5月15日第204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继续对巴西和中国涉案产品分别征收143%和295%的反倾销税;与此同时,维持与中国生产商/出口商济南玫德铸造有限公司(JINAN MEIDE CASTING CO LTD)和青岛广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QINGDAO HR INTERNATIONAL TRADINGCO LTD)达成的出口价格和数量承诺。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307.19.10和7307.19.90。
2009年5月13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和巴西的可锻性铸铁管配件启动反倾销调查。2010年11月19日,依据阿根廷原工业部2010年11月17日第202号决议,阿根廷对巴西和中国的可锻性铸铁管件分别征收143%和295%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依据阿根廷原经济和公共财政部2014年12月17日第1006号公告,阿根廷将球墨铸铁管配件纳入巴西和中国反倾销涉案产品范围。依据阿根廷原生产部2017年5月15日第204号公告,阿根廷对巴西和中国内直径小于600毫米的可锻性铸铁管件和球墨铸铁管配件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裁定维持现行反倾销税不变,与此同时,接受中国生产商/出口商济南玫德铸造有限公司和青岛广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出的出口价格和数量承诺。2022年4月27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第333/2022号公告,应阿根廷企业FUNDICIONES SAN JUSTO S.A.申请,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阿根廷官方公报)
二、澳大利亚对涉华焊缝管发起双反豁免调查
2022年12月2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2/110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Emro Products Pty Ltd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焊缝管(Certain Hollow Structural Sections)发起反倾销豁免调查,同时对中国大陆的焊缝管发起反补贴豁免调查。
申请豁免的产品如下:
•镀铬钢管外径25mm(圆形)和
•镀铬钢管30x15mm(椭圆形)。
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306.30.00.31(圆形)和7306.69.00.10(椭圆形)。
2011年9月19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焊缝管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同时对进口自韩国、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焊缝管发起反倾销调查。2012年7月3日,澳大利亚对该案作出肯定终裁。2016年10月3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6/113号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焊缝管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进行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9月2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1/122号公告,对进口中国大陆的焊缝管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同时对进口自韩国、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焊缝管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7月1日,澳大利亚对该案作出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以上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