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对不锈钢板材和带材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2年7月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板材和带材(Stainless Steel Sheet and Strip)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76.64%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
2016年3月3日,应AK Steel Corporation、Allegheny Ludlum, LLC(ATI Flat Rolled Products)、North American Stainless和Outokumpu Stainless USA, LLC于2016年2月12日提出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板材和带材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7年2月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板材和带材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2022年3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板材和带材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二、阿根廷对华卷尺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终裁
2022年7月6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在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2022年第542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卷尺(西班牙语:Cintas métricas, en todas sus variantes de presentación, excluidos metros plegables y los tipos usados en sastrería y excluidas las cintas métricas no metálicas para medidas anatómicas)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维持2016年第686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措施,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0.57美元/延米的反倾销从量税。涉案产品为各种类型的卷尺,不包括折叠尺、裁缝用米尺以及解剖测量用非金属卷尺,其南共市海关编码为9017.80.1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05年11月25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卷尺启动反倾销调查。2007年6月1日,依据阿根廷原经济生产部第334号公告,阿根廷对中国卷尺作出反倾销终裁,设定FOB最低限价0.60美元/件,有效期为五年。2009年9月15日,阿根廷原工业、商业及中小企业秘书处发布第294号公告,阿根廷对中国卷尺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调查。2011年3月15日,依据阿根廷原工业部第88号公告,阿根廷对中国卷尺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终裁,设定0.54美元/延米的FOB最低限价,有效期为五年。2016年3月15日,阿根廷原生产部发布第58号公告,对中国卷尺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调查。2016年11月15日,阿根廷原生产部发布第686-E号公告,对中国卷尺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对涉案产品征收0.57美元/延米的反倾销从量税,有效期为五年。2021年11月9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第757号公告,应阿根廷国内企业申请,对中国涉案产品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调查。
(编译自:阿根廷官方公报)
(以上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