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ITC发布对有源矩阵OLED显示设备及其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1年10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有源矩阵OLED显示设备及其组件(Certain Active Matrix OLED Display Devic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243)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10月4日作出初裁(No. 23)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对列名被告中国北京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of China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京Beijing BOE Display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美国BOE Technology America, Inc. of Santa Clara, CA的调查。
2021年9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8月20日作出初裁(No. 17),即基于和解终止对列名被告中国北京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of China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京Beijing BOE Display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美国BOE Technology America, Inc. of Santa Clara, CA的调查。没有利益相关方提出反对。ITC决定复审该初裁,复审后将初裁退回行政法官并要求申请方提供补充协议的适当编辑副本和/或申请方编辑的充分理由。
消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美国ITC发布对电动剃须刀及其组件和配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1年10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动剃须刀及其组件和配件(Certain Electric Shavers and Components and Accessorie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230)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10月4日作出的初裁(No. 31)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对列名被告美国Benepuri LLC of Menands, New York的调查。
2021年6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5月21日作出的初裁(No. 26)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对列名被告中国广东Shenzhen Nukun Technology Co., Ltd. d.b.a. OriHea of China深圳市怒鲲科技有限公司的调查。
2021年5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5月3日作出的初裁(No. 22)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对列名被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Magicfly LLC of Hong Kong的调查。
2020年12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动剃须刀及其组件和配件(Certain Electric Shavers and Components and Accessorie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230)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0年11月30日作出的初裁(No. 4)不予复审,即 终止对美国Rayenbarny Inc. d.b.a. AsaVea of New York, NY的调查,并允许美国Benepuri LLC of Menands, New York作为应诉方介入(intervene),因为公告中提及的美国Rayenbarny涉案产品实际上是属于美国Benepuri。
消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