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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1日贸易预警

2021-10-01

1、土耳其对华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1年10月30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49号公告,应土耳其国内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土耳其语:cam elyafı takviye malzemeleri (boru ve tüplerin izolasyonuna mahsus kokiller ve mahfazalar hariç; taşlama ve kesici disklerde kullanılan delikli disk şeklindeki cam dokuma hariç))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涉及土耳其税号7019.11.00.00.00、7019.12.00.00.00、7019.19.10.00.00、7019.19.90.00.00、7019.31.00.00.00、7019.90.00.10.00和7019.90.00.30.00项下的产品,不包括玻璃纤维绝缘套管和线圈,以及用于研磨和切割圆盘的穿孔圆盘状玻璃纤维织物。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案件评述意见以及证据材料。

土耳其贸易部联系方式:

T.C. Ticaret Bakanlığı

İthalat Genel Müdürlüğü

Damping ve Sübvansiyon Dairesi

地址:Söğütözü Mah. 2176. Sok. No: 63 Çankaya/ANKARA

电话:+90 312 204 75 00

土耳其境内企业、协会组织的联络邮箱:ticaretbakanligi@hs01.kep.tr

土耳其境外企业、协会组织的联络邮箱:ithebys@ticaret.gov.tr

2010年1月22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0年12月31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征收20.20%~23.75%的反倾销税(参见土耳其原经济部第2011/1号公告)。2015年4月17日,土耳其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将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调整至24.50%~35.75%(参见土耳其原经济部第2015/5号公告)。2016年11月3日,土耳其第一次将中国涉案产品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5年(参见第2016/48号公告)。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印度对华PVC胶膜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1年10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PVC胶膜(PVC Flex Films)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建议终止调查并不再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204300、39204900、39211200、39219026项下的产品及39209922、39209929、39209932、39309939和39219029项下的部分产品。

2010年2月1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PVC胶膜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39201019、39201012、39204900、39219026、39219029、39269099、39199090、39181090、39189090、39269080。2011年8月25日,印度对中国PVC胶膜正式征收反倾销税,具体税额为:张家港海斯特公司(Heytex Technical Textiles (Zhangjiagang) Co.,Ltd.)为0.034美元/公斤,浙江宇力公司(Zhejiang Yuli Plastic Co., Ltd.)为0.441美元/公斤,其他企业为0.583美元/公斤,自2010年7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2015年7月27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PVC胶膜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6年8月8日,印度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1年8月7日(该措施的有效期目前已延长至2022年1月31日)。2021年3月2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全印度层压织物制造商协会(All India Laminated Fabric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PVC胶膜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此次调查的产品不包括PVC薄膜、PVC硬质薄膜、棉/帆布篷布、自粘乙烯基、单向可视膜/穿孔窗膜、彩色乙烯基、网幅/织物。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