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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2日贸易预警

2022-04-12

一、美国对磺胺酸进行第五次双反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2年4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磺胺酸(Sulfanilic Acid)启动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对进口自印度的磺胺酸启动第五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中国和印度涉案产品启动第五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2年5月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2年6月14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1992年7月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磺胺酸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1992年8月19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华磺胺酸征收反倾销税。1993年3月2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印度磺胺酸征收反补贴、反倾销税。此后,美国先后进行了4次日落复审,并分别于2000年6月8日、2006年5月11日、2011年10月25日和2017年5月9日,4次延长了征税期限。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二、欧盟对华石墨电极系统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2年4月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石墨电极系统(Graphite Electrode System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自公告发布次日起对涉案产品征收23.0%~74.9%的反倾销税,税率详见下表。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8545 11 00(TARIC编码为8545 11 00 10、8545 11 00 15。本案倾销和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倾销和损害调查期结束。

2021年2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盟企业Graphite Cova GmbH、Showa Denko Carbon Holding GmbH和Tokai Erft Carbon GmbH于2021年1月4日提出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石墨电极系统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21年10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石墨电极系统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以上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