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巴基斯坦对涉中国台湾地区聚酯短纤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2年2月4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59/2021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印度尼西亚、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聚酯短纤(Polyester Staple Fiber,Not Exceeding 2.0 Denier & Excluding Colored Polyester Staple Fiber and Regenerated Polyester Staple Fiber)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以成本加运费(C&F)价格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印度尼西亚为2.39%~3.55%、泰国为2.54%~10.96%、中国台湾地区为12.47%,措施自2022年2月4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用于生产机织和针织面料的混纺纱和纯涤纶缝纫线,高于2.0旦尼尔的聚酯短纤、彩色和再生的聚酯短纤除外。本案涉及巴基斯坦税号5503.2010项下的产品。
2021年2月6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印度尼西亚、泰国和自中国台湾地区的聚酯短纤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1年8月4日,巴基斯坦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但是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编译自: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官网)
二、阿根廷对华电风扇金属防护网罩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2年2月4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在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2022年第42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电风扇金属防护网罩(西班牙语:Rejillas metálicas de protección, de diámetro superior a 400mm, de los tipos utilizados en ventiladores con motor eléctrico incorporado)作出反倾销初裁,决定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征收73%的从价税,对原产于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25%的从价税。涉案产品为直径大于400毫米的金属防护网罩,用于带有内置电动机的风扇,其南共市海关编码为8414.90.2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六个月。
2021年9月22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2021年第596号公告,应阿根廷国内行业协会及生产商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编译自:阿根廷官方公报)
(以上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