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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7日贸易预警

2022-02-07

一、美国作出五氟乙烷双反产业损害终裁

2022年2月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五氟乙烷(Pentafluoroethane (R-125))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认定被主张存在倾销和政府补贴行为的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基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对上述涉案产品颁布反倾销征税令和反补贴征税令。涉案产品的美国协调关税税号为2903.39.2035。

2021年2月2日,应美国企业Honeywell International Inc.于2021年1月12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五氟乙烷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21年6月14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五氟乙烷作出反补贴肯定性初裁。2021年8月1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五氟乙烷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2022年1月3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五氟乙烷作出反补贴和反倾销肯定性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二、印度对涉华弹性纱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2年2月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弹性纱线(Elastomeric Filament Yarn)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大陆3.34美元/千克、韩国0~1.90美元/千克、越南0.36~2.16美元/千克、中国台湾地区2.40美元/千克。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5404项下的产品。涉案产品为小于等于150旦数的弹性长丝纱线,但彩纱和梁式弹性纱线除外。

2016年1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弹性纱线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7年3月24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17年5月3日,印度财政部发布通报第15/2017-Customs (ADD)号,对中国大陆、韩国、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分别征收0.48~3.34美元/千克、0~1.90美元/千克、0.36~2.16美元/千克、2.40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至2022年5月2日截止。2021年6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Indorama India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弹性纱线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以上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