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秘鲁对华拉链及其配件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1年12月17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在官方日报《秘鲁人报》(El Peruano)发布第293-2021/CDB-INDECOPI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拉链及其配件(西班牙语:cierres de cremallera y sus partes)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对离岸价格(FOB)不超过23.29美元/千克的金属拉链征收4.84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对离岸价格不超过44.26美元/千克的其他材质拉链征收2.11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对离岸价格不超过9.28美元/千克的拉链配件征收0.66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此外,拒绝秘鲁企业Corporación Rey S.A.提出的关于追溯征收反倾销税的请求并终止本次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9607.11.00.00、9607.19.00.00和9607.20.00.00。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20年12月9日,秘鲁对原产于中国的拉链及其配件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1年7月14日,秘鲁发布第205-2021/CDB-INDECOPI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拉链及其配件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对离岸价格(FOB)不超过23.29美元/千克的金属拉链征收4.84美元/千克的临时反倾销税、对离岸价格不超过44.26美元/千克的其他材质拉链征收2.11美元/千克的临时反倾销税,对离岸价格不超过9.28美元/千克的拉链配件征收0.66美元/千克的临时反倾销税,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6个月。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土耳其对华铰链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1年12月17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51号公告,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铰链(土耳其语:“menteşeler (sivil hava taşıtlarında kullanılanlar hariç;8302.10.00.00.12 pozisyonunda yer alan nakil vasıtalarına mahsus olanlar hariç)”; 8302.50.00.00.00 gümrük tarife istatistik pozisyonu altında sınıflandırılan “sabit askılıklar, şapka askıları, dirsekler, benzeri eşya”;8302.42 gümrük tarife pozisyonu altında sınıflandırılan “diğerleri, mobilyalar için olanlar (sivil hava taşıtlarında kullanılanlar ve koltuk amortisörleri hariç))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涉及土耳其税号8302.10(不包括8302.10.00.00.12项下的民用飞机用和运输车辆用的铰链)项下的铰链、税号8302.50.00.00.00项下的帽架、帽钩及托架等和税号8302.42项下的家具用铰链(不包括用于民用飞机和座位减震器的铰链)。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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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印度财政部发布对涉华连二亚硫酸钠反倾销征税令
2021年12月17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71/2021-Customs(ADD)号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1年9月14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连二亚硫酸钠(Sodium Hydrosulphite)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即对中国和韩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440美元/公吨,韩国为300美元/公吨。上述裁决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831和2832项下的产品。
2020年9月1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Transpek-Silox Industry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连二亚硫酸钠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1年9月1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连二亚硫酸钠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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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欧盟对进口钢铁产品保障措施案进行复审立案调查
2021年12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欧盟钢铁产品(Steel Products)保障措施案发起复审立案调查。此次复审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关税配额的分配与管理;(2) 传统贸易量是否被挤占;(3)享受“WTO的发展中国家”待遇的进口是否继续被豁免;(4)自由化程度;(5)美国232条款的变化;(6)其他可能导致改变配额数量和分摊的情势变更。复审结果预计将不晚于2022年6月30日作出。
2018年3月26日,欧盟委员会对进口钢铁产品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18年7月18日,欧盟委员会对此案作出初裁。2019年1月4日,世贸组织(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欧盟代表团于2019年1月2日提交的保障措施终裁通报,决定于2019年2月4日前对配额外进口钢铁产品征收25%的保障措施税。2019年1月31日,欧盟委员会对进口钢铁产品实施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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