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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4日贸易预警

2021-01-14

1、印度对涉华二甲基甲酰胺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1年1月1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沙特阿拉伯的二甲基甲酰胺[Dimethyl Formamide (DMF)]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和沙特阿拉伯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其中中国为377.21美元/公吨~405.75美元/公吨,沙特阿拉伯为136.64美元/公吨~267.35美元/公吨。具体税额见附表(印度对涉华二甲基甲酰胺终裁结果)。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11110项下的产品。

2020年1月1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BalajiAmines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沙特阿拉伯的二甲基甲酰胺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0年8月1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沙特阿拉伯的二甲基甲酰胺作出反倾销初裁,建议对上述涉案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317.78美元/公吨~346.32美元/公吨,沙特阿拉伯为163.97美元/公吨~471.16美元/公吨。2020年12月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印度财政部税收局未接受其于2020年8月18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沙特阿拉伯的二甲基甲酰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决定不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2、美国作出二氟甲烷反倾销终裁

2021年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二氟甲烷(Difluoromethane)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强制应诉企业泰州青松致冷新材料有限公司(Taizhou Qingsong Refrigerant New Material Co., Ltd.)的倾销率为161.49%、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Zibo Feiyuan Chemical Co., Ltd.)的倾销率为221.06%、获得单独税率企业的倾销率为196.19%、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221.06%。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于2021年2月25日对本案作出产业损害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2903.39.2035项下产品。

2020年2月13日,应美国企业Arkema Inc.于2020年1月23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二氟甲烷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2020年3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二氟甲烷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2020年8月2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二氟甲烷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3、阿根廷对华电热水器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2021年1月12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2021年第5号公告,应阿根廷燃气装置制造商商会(CÁMARA ARGENTINA DE FABRICANTES DE ARTEFACTOS DE GAS)和阿根廷企业RHEEM S.A.、ESKABE S.A.、ROTOPLAS S.A.和LONGVIE S.A.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容量大于等于20升、小于等于150升的蓄水式电热水器(西班牙语:Calentadores eléctricos de agua, de acumulación, de capacidad superior o igual a VEINTELITROS (20 l) pero inferior o igual a CIENTO CINCUENTA LITROS (150 l))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8516.10.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可通过网址www.argentina.gob.ar/cnce/cuestionarios领取调查问卷,并于初步调查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证据材料。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4、印度对涉华中密度纤维板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1年1月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马来西亚、泰国和斯里兰卡的厚度≥6毫米的中密度纤维板(Plain Medium Density Fibre Board having thickness of 6mm or more)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对马来西亚、泰国和斯里兰卡的涉案产品征收有效期为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马来西亚为13.29美元/立方米~36.10美元/立方米、泰国为45.27美元/立方米、斯里兰卡为26.49美元/立方米;同时,不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4411项下的产品。

2008年6月6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马来西亚、新西兰、泰国和斯里兰卡的厚度≥6毫米的中密度纤维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9年8月26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马来西亚、泰国和斯里兰卡的中密度纤维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因申诉方于2009年7月10日撤销了对原产于新西兰的中密度纤维板的反倾销调查,故印度作出取消对新西兰中密度纤维板的反倾销调查的决定。2014年2月18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马来西亚、泰国和斯里兰卡的中密度纤维板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5年10月21日,印度继续对中国、马来西亚、泰国和斯里兰卡的上述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2020年2月28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马来西亚、泰国和斯里兰卡的厚度≥6毫米的中密度纤维板进行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20年10月13日,印度将上述4国涉案产品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月20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5、美国作出预应力混凝土钢绞线双反产业损害终裁

2021年1月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土耳其、阿根廷、哥伦比亚、埃及、荷兰、沙特阿拉伯、中国台湾地区和阿联酋的预应力混凝土钢绞线(Prestressed Concrete Steel Wire Strand)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同时对进口自土耳其的预应力混凝土钢绞线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在本次裁定中,5名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均投肯定票。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裁定,美国商务部将对进口自土耳其、阿根廷、哥伦比亚、埃及、荷兰、沙特阿拉伯、中国台湾地区和阿联酋的涉案产品颁布反倾销征税令,对土耳其的涉案产品颁布反补贴征税令。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312.10.3010和7312.10.3012项下产品。

2020年5月7日,应美国企业Insteel Wire Products Company、Sumiden Wire Products Corporation和Wire Mesh Corporation于2020年4月16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阿根廷、哥伦比亚、埃及、印度尼西亚、意大利、马来西亚、荷兰、沙特阿拉伯、南非、西班牙、中国台湾地区、突尼斯、土耳其、乌克兰和阿联酋的预应力混凝土钢绞线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同时对进口自土耳其的预应力混凝土钢绞线发起反补贴立案调查。2020年9月15日,美国对进口自土耳其的预应力混凝土钢绞线反补贴肯定性初裁。2020年9月24日,美国对进口自土耳其、阿根廷、哥伦比亚、埃及、荷兰、沙特阿拉伯、中国台湾地区和阿联酋的预应力混凝土钢绞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2020年12月8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土耳其、阿根廷、哥伦比亚、埃及、荷兰、沙特阿拉伯、中国台湾地区和阿联酋的预应力混凝土钢绞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同时对进口自土耳其的预应力混凝土钢绞线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6、加拿大对涉中国台湾地区热轧钢板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1年1月7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和德国热轧非卷材碳钢板和高强度低合金非卷材钢板(Certain Hot-rolled Carbon Steel Plate and High-strength Low-alloy Steel Plat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同时终止对土耳其涉案产品的反倾销调查。裁定中国台湾地区出口商倾销幅度为7.0%~80.6%,德国出口商倾销幅度为6.3%~68.6%。预计加拿大贸易法庭(CITT)将于2021年2月5日对本案作出产业损害终裁。该终裁结果的具体理由说明将于15日内公布。涉案产品的加拿大税号为7208.51.00.10、7208.51.00.93、7208.51.00.94、7208.51.00.95、7208.52.00.10、7208.52.00.93和7208.52.00.96。

2020年5月27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德国、韩国、马来西亚和土耳其的热轧非卷材碳钢板和高强度低合金非卷材钢板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0年10月9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德国和土耳其的热轧非卷材碳钢板和高强度低合金非卷材钢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裁定中国台湾地区出口商倾销幅度为9.4%~ 97.0%,德国出口商倾销幅度为4.8%~63.8%,土耳其出口商倾销幅度为2.9%~25.8%;同时终止对原产于或进口自韩国和马来西亚热轧非卷材碳钢板和高强度低合金非卷材钢板的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7、阿根廷终止对华部分瓷砖腰线产品的反倾销税

2020年12月31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2020年第770号决议,决定结束对原产于中国的瓷砖腰线的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调查,终止对陶瓷材质瓷砖腰线50.03美元/平方米的反倾销税以及对大理石材质瓷砖腰线108.69美元/平方米的反倾销税,对南共市海关编码7016.10.00和7016.90.00项下的玻璃制瓷砖腰线继续征收11.42美元/平方米的反倾销税。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案件裁决公告详见以下链接:http://servicios.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345000-349999/345921/norma.htm

来源: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8、美国ITC发布对电子设备的337部分终裁

2021年1月1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子设备,包括流媒体播放器、电视、机顶盒、遥控器及其组件(Certain Electronic Devices, Including Streaming Players, Televisions, Set Top Boxes, Remote Controller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200)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0年12月29日作出的初裁(No. 33)不予复审,即澄清申诉的美国专利号10,593,196第2、4、5项仅用于对国内产业地位,不涉及对应诉方侵权行为的申诉。

2021年1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0年12月21日作出的初裁(No. 32)不予复审,即基于撤回终止对美国专利号7,696,514第20项申诉的调查。

2020年12月2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0年12月2日作出的初裁(No. 27)不予复审,即基于撤回终止对美国专利号9,716,853全部申诉、10,593,196部分申诉和7,589,642部分申诉的调查。

2020年5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电子设备,包括流媒体播放器、电视、机顶盒、遥控器及其组件(Certain Electronic Devices, Including Streaming Players, Televisions, Set Top Boxes, Remote Controllers, and Components Thereof)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200)。

2020年4月16日,美国Universal Electronics, Inc., of Scottsdale, AZ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9,911,325、7,589,642、7,969,514、10,600,317、10,593,196、9,716,853),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美国Roku Inc., Los Gatos, CA、中国香港TCL Electronics Holdings Limited, f/k/a TCL Multimedia Holdings Limited, Hong Kong、中国广东Shenzhen TCL New Technology Company, China、中国广东TCL King Electrical Appliances (Huizhou) Company Limited, China、美国TTE Technology Inc. d/b/a/ TCL USA and TCL North America, Corona, CA、中国广东TCL Corp., China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香港TCL Moka, Int’l Ltd., Hong Kong、中国香港TCL Overseas Marketing Ltd., Hong Kong、中国香港TCL Industries Holdings Co., Ltd., Hong Kong、越南TCL Smart Device (Vietnam) Company, Ltd., Vietnam、中国山东Hisense Co. Ltd., China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美国Hisense Electronics Manufacturing Company of America Corporation d/b/a Hisense、美国USA, Suwanee, GA、中国山东Hisense Import & Export Co. Ltd., China、中国山东Qingdao Hisense Electric Co., Ltd., China、中国香港International (HK) Co., Ltd., Hong Kong、日本Funai Electric Co., Ltd., Japan、美国Funai Corporation Inc., Rutherford, NJ、泰国Funai (Thailand) Co., Ltd., Thailand为列名被告。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