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27号 关于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反补贴调查的延期公告
2020年7月22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27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2019年7月29日,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3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29日。
来源: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2、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26号 关于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反倾销调查的延期公告
2020年7月22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26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9年7月23日,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3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23日。
来源: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3、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60旦以上粘胶长丝纱线启动反补贴立案调查
2020年7月2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Association of Man-Made Fibre Industry of India (AMFII)提交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60旦以上胶粘长丝纱线(Viscose Rayon Filament Yarn above 60 deniers)启动反补贴立案调查。此次被调查产品为60旦以上粘胶长丝纱线,主要用于纺织服饰领域,通常用于制造梭织布料、家居装饰和针织物等,但不包括(a)可用于刺绣用途的纱线;以及(b)通过线轴纺纱技术(Spool Spun Technology)生产的纱线。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540120、540331、540332和540341项下的产品,具体包括:54012000、54033100、54033200、54034110、54034120、54034130、54034150、54034170、54034190、54034290和54034990。本案补贴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2017年、2017年~2018年、2018年~2019年及整个补贴调查期。
鉴于目前新冠疫情(COVID-19)的特殊情况,利益相关方应于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adg12-dgtr@gov.in和dir14-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马荣花
4、马达加斯加对进口食用植物油和人造黄油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2020年7月20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马达加斯加代表团于7月17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马达加斯加对进口食用植物油和人造黄油(法语:Huiles végétales alimentaires et margarine)作出保障措施终裁,裁定涉案产品进口激增对马达加斯加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但暂不对涉案产品实施保障措施。本案调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的马达加斯加税号为15079000、15071010、15089000、15091010、15099000、 15100000、15111011、15111091、15119000、15121110、15121900、15122110、15122900、15141100、15141110、15141900、15149110、15149900、15171000、15179010、15179090和15180000。
马达加斯加调查机关将于2020年7月24日前进行案件磋商,利益相关方可发邮件至dg.anmcc@gmail.com提交咨询申请。本案评述意见及其他相关证据文件可发送至如下地址:Monsieur Le Directeur Général de l'ANMCC, Enceinte Ex conquête Antanimena -BP: 7653,电子邮件:dg.anmcc@gmail.com, dg@anmcc.mg。
2019年8月14日,马达加斯加对进口食用植物油和人造黄油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19年9月24日,马达加斯加调查机关在其2家国家报纸发布消息称,考虑到国内公众利益,决定取消原定于2019年9月1日起对进口食用植物油和人造黄油实施的临时保障措施,继续进行保障措施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5、马达加斯加对进口肥皂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2020年7月20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马达加斯加代表团于7月17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马达加斯加对进口肥皂(法语:Savons)作出保障措施终裁,裁定涉案产品进口激增,对马达加斯加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但暂不对涉案产品实施保障措施。本案调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的马达加斯加税号为34011110、34011190、34011911、34011919、34011990、34012010、34012090和34013000。
马达加斯加调查机关将于2020年7月24日前进行案件磋商,利益相关方可发邮件至dg.anmcc@gmail.com提交咨询申请。本案评述意见及其他相关证据文件可发送至如下地址:Monsieur Le Directeur Général de l'ANMCC, Enceinte Ex conquête Antanimena -BP: 7653,电子邮件:dg.anmcc@gmail.com, dg@anmcc.mg。
2019年8月14日,马达加斯加对进口肥皂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19年9月24日,马达加斯加调查机关在其2家国家报纸发布消息称,考虑到国内公众利益,决定取消原定于2019年9月1日起对进口肥皂实施的临时保障措施,继续进行保障措施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6、欧亚经济联盟对涉华铝带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0年7月2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在欧亚经济联盟官网发布第2020/223/AD28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阿塞拜疆的铝带产品(俄语:алюминиевая лента)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包括中国南通恒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Nantong Hengjin Composite Material Co., Ltd.)在内的全部中国涉案企业均征收13.14%的反倾销税;对阿塞拜疆涉案企业征收16.18%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产品为厚度大于0.2毫米但小于3毫米、有或无涂层的铝带(铝罐产品用铝带除外)。本案涉及税号7606119100、7606122009和7606129209项下的产品。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0年8月4日前提交本案评述意见。
2019年5月7日,欧亚经济联盟发布第2019/165/AD28号公告,应欧亚经济联盟铝制品生产商、供应商和消费者联合会提交的申请,决定对原产自中国及阿塞拜疆的铝带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7、印度对进口光伏电池及组件作出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终裁
2020年7月1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进口光伏电池及组件(Solar Cells Whether or Not Assembled in Modules or Panels)作出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对进口光伏电池和组件征收为期一年的保障措施税。其中,前六个月征收14.90%从价税,后六个月征收14.50%从价税。此次征税适用中国、泰国及越南的涉案产品。本案涉及印度税号85414011和85414012项下的产品。
2017年12月19日,印度对进口光伏电池及组件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18年7月16日,印度对进口光伏电池及组件保障措施案做出终裁,建议对进口光伏电池和组件产品征收为期两年的保障措施税。其中,2018年7月30日~2019年7月29日,征收25%从价税;2019年7月30日~2020年1月29日,征收20%从价税;2020年1月30日~2020年7月29日,征收15%从价税。除中国、马来西亚以外的发展中国家豁免保障措施。2020年3月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太阳能制造协会[Indian Solar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ISMA)]代表印度企业Mundra Solar PV Limited、Jupiter Solar Power Limited和Jupiter Internationa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光伏电池及组件进行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8、美国进行扎口丝产品双反立案调查
2020年7月17日,应美国企业Bedford Industries, Inc.于2020年6月26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扎口丝产品(Twist Ties)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于2020年8月10日对本案作出产业损害初裁。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预计于2020年9月21日作出反补贴初裁,于12月3日作出反倾销初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8309.90.0000和5609.00.3000项下的产品。
据美国申请人估算,2019年美国自中国进口涉案产品约415万美元。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