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F数字营销平台

中国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人命关天,不容丝毫马虎

2020-01-29

中新网报道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大流行,世界各国对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需求急增。医疗用品尤其是对外出口的防疫物资,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各国民众的生命健康。

在此情势下,中国在防控本国疫情的同时,向有需要的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并严把出口医疗物资的质量安全关。一如中国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在26日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所言:人命关天,防疫物资的质量安全不容丝毫马虎。


打击非法制售口罩“还在继续进行”

根据中国海关的统计数据,3月1日至4月25日,中国共验放出口主要防疫物资价值550亿元(人民币,下同)。主要防疫物资出口从4月初的日均10亿元增至与4月中旬的20亿元,近期达到25亿元以上。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金海由此指出,中国主要防疫物资出口呈明显增长态势。

也正因此,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尤为重要。事实上,自疫情发生以来,中国一直在采取措施,确保医疗防护用品的质量安全。2月初,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8个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市场稽查专员李玉家表示,这一专项行动“还在继续进行中”。

据他介绍,截至目前,该行动已累计查办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案件2.99万起,罚没款3.48亿元,757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26家重点口罩生产企业的253个批次产品接受监督抽查,阻止了36万只不合格口罩流入市场。

对于防疫物资出口,海关是质量监管的又一道关口。在26日的发布会上,金海再次提醒,企业出口报关时必须严格履行如实申报的责任,中国海关坚决查处伪报瞒报、以假充真、逃避商品检验、不合格冒充合格等违法行为。


共同声明“提前防范有关质量风险”

继3月31日的第5号公告后,中国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4月25日再度出台公告,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值得关注的是,此次的2020年第12号公告要求,非医用口罩出口企业报关时,必须提交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

此前有欧洲媒体报出从中国进口的口罩出现“质量问题”,后经核实,系将非医用口罩误用于医用。中国外交部也曾提醒,在购买、使用防疫物资前仔细核对产品用途与使用说明,以及是否符合采购方的使用标准。

李兴乾表示,许多防疫物资出口的“质量问题”,是因为中外质量标准不同、使用习惯存在差异甚至操作不当,导致非医用口罩用于医用。为避免类似问题发生,第12号公告要求出口方与进口方签署共同声明,确认双方接受产品质量标准,进口方承诺所购非医用口罩不用于医用。

“我们希望通过这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举措,进一步提升出口防疫物资的质量,提前防范有关质量风险”,李兴乾说。


“中国从来没有限制防疫物资出口”

世界贸易组织本月23日发布报告称,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球已有80个国家和关税地区禁止或限制医疗物资出口。一个月内两度出台关于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有媒体在发布会上提问,这是否意味着中国也将限制防疫物资出口?

“中国从来没有限制防疫物资出口,而是想方设法为世界各国的采购提供便利和支持。”李兴乾就此指出,尽管国内的防控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中国政府一直在用各种方式和途径为国际社会抗击疫情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

据商务部业务统计,截至4月25日,74个国家和地区、6个国际组织与中国签署了192批次医疗物资商业采购合同,累计金额达14.1亿美元。72个国家和地区、8个国际组织正与中国企业开展129批次商业采购洽谈。中国31个省(区、市)通过市场化采购方式,已向191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防疫物资。

“各国在中国商业采购防疫物资的渠道完全畅通。”李兴乾说,两个公告分别加严医用与非医用防疫物资的质量监管,并不是限制出口,而是确保将中国的合格产品更有效地提供给国际市场,以实际行动为全球抗击疫情做出贡献。“人命关天,防疫物资的质量安全不容丝毫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