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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5日应对国际贸易摩擦

2022-11-15

一、乌克兰终止对进口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实施保障措施

2022年11月5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依据2022年11月2日第SP-536/2022/441-01号决议,决定终止对进口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实施保障措施。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0年2月25日,乌克兰对进口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20年11月21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依据2020年11月20日第466/2020/4411-03号决议,对进口聚乙烯和聚氯乙烯正式实施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具体如下:保障措施税率从措施实施之日起为12.4%,12个月后为12.0%,24个月后为11.5%。涉案产品的乌克兰税号为3901 20 90 00和3904 10 00 00。

(编译自:乌克兰政府网)

二、欧盟对华玻璃纤维网格织物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2年11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玻璃纤维网格织物(Certain Open Mesh Fabrics of Glass Fibres)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7019 63 00、ex 7019 64 00、ex 7019 65 00、ex 7019 66 00和ex 7019 69 90(欧盟TARIC编码为 7019 63 00 19、7019 64 00 19、7019 65 00 18、7019 66 00 18和 7019 69 90 19)。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调查期结束。本次调查的产品为网孔长度和宽度均大于1.8毫米,重量超过35克/平方米,但玻璃纤维圆盘除外。

2010年5月20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玻璃纤维网格织物发起反倾销调查。2011年8月9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玻璃纤维网格织物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欧盟先后三次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玻璃纤维网格织物发起反规避调查,并分别于2012年7月24日、2013年1月10日、2013年12月20日作出肯定性终裁,将适用于中国大陆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扩展至马来西亚、泰国、中国台湾地区、印度以及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的税号为欧盟CN编码ex 7019 40 00(欧盟TARIC编码为7019400011、7019400021和7019400050)。2016年8月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玻璃纤维网格织物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7年11月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玻璃纤维网格织物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以上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