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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9日贸易预警

2021-04-29

1、乌克兰对华硅锰钢丝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2021年4月28日,应乌克兰企业ПлазмаТек申请,依据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第AD-488/2021/4411-03号决议,乌克兰对原产于中国的硅锰钢丝(乌克兰语:дріт із сталі кремнієво-марганцевої)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18年~2020年。涉案产品的乌克兰税号为7229 20 00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欧亚经济联盟发布对华履带式推土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披露

2021年4月27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在官方公报发布第2021/262/AD17R2号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带固定和可旋转刀片、最高功率可达250马力的履带式推土机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将导致涉案产品的倾销、以及该倾销对欧亚经济联盟产业造成的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建议维持2015年11月10日第148号决议所确定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8429110090。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1年5月11日前(含)提交本案评述意见。

2014年7月2日,欧亚经济联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履带式推土机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5年11月12日,依据欧亚经济委员内部市场保护司2015年11月10日第148号决议,欧亚经济联盟决定自2015年12月12日起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9.65%~44.65%反倾销税。2020年7月3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在其官方公报发布第2020/225/AD17R2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履带式推土机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3、摩洛哥对进口公共照明架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

2021年4月27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摩洛哥代表团于4月26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1年4月23日,应摩洛哥国内企业申请,摩洛哥工业、贸易与绿色和数字经济部对进口钢铁结构的公共照明架(法语:Candélabres pour l'éclairage public)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摩洛哥税号为7308.20.00.00和7308.90.00.00。涉案产品为可容纳一个或多个灯具的钢铁结构灯架,由桅杆及延伸部分及一个或多个对接组成。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4、印度正式对涉中国台湾地区甲苯二异氰酸酯征收反倾销税

2021年4月27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公告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1年1月28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欧盟、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异构体比例为80:20的甲苯二异氰酸酯[Toluene Di-Isocyanate(TDI)]作出的反倾销终裁结果,决定自2020年12月2日起对欧盟、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具体税额如下:欧盟生产商Covestro Deutschland AG和Borsod Chem Zrt分别为221.04美元/公吨和102.05美元/公吨、欧盟其他生产商为264.96美元/公吨,沙特阿拉伯生产商Sadara Chemical Company为217.55美元/公吨、沙特阿拉伯其他生产商为344.33美元/公吨,阿联酋为368.20美元/公吨,中国台湾地区为274.39美元/公吨。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9291020。

2020年1月3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Gujarat NarmadaValley Fertilizers & Chemical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欧盟、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甲苯二异氰酸酯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0年9月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欧盟、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异构体比例为80:20的甲苯二异氰酸酯作出反倾销初裁,建议对欧盟、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欧盟为102.05美元/公吨~265.03美元/公吨、沙特阿拉伯为275.01美元/公吨~361.76美元/公吨、阿联酋为405.97美元/公吨以及中国台湾地区为323.25美元/公吨。2020年12月2日,印度对上述国家和地区涉案产品开始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2021年1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欧盟、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异构体比例为80:20的甲苯二异氰酸酯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


5、印度正式对华聚四氟乙烯制品征收反倾销税

2021年4月26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公告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1年1月27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聚四氟乙烯(Polytetrafluoroethylene,简称PTFE)作出的反规避终裁结果,决定对中国聚四氟乙烯实施的反倾销措施及有效期同样适用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原产国或出口国为俄罗斯除外)的棒、薄膜、管件、螺纹密封带等聚四氟乙烯制品,即征收2637美元/公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年7月27日。自本公告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对涉案产品正式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3904、3907、3910、3916、3917、3918、3919、3920、3921、3922、3923、3924、3925、3926。

2005年10月17日,印度开始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聚四氟乙烯征收反倾销税,税额为无损害价格7.78美元/千克~8.50美元/千克与进口报关价(landed value)之间的差额部分。2011年8月24日,印度第一次延长对中国聚四氟乙烯反倾销措施的期限,征收2.48美元/千克~3.87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2017年7月28日,印度继续对中国的聚四氟乙烯征收反倾销税,税额为2637美元/公吨,有效期至2022年7月27日。2020年6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Gujarat Fluoro chemical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聚四氟乙烯启动反规避立案调查。审查中国的聚四氟乙烯是否经过改变即以聚四氟乙烯制品出口到印度以规避反倾销措施。2021年1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聚四氟乙烯作出反规避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出口至印度的棒、薄膜、管件、螺纹密封带等聚四氟乙烯制品存在规避聚四氟乙烯反倾销措施的行为,故建议对中国聚四氟乙烯实施的反倾销措施及有效期同样适用于聚四氟乙烯制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6、韩国对华浮法玻璃启动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1年4月23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1-95号公告称,应2家韩国企业于2021年2月26日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浮法玻璃(Float Glass)启动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包括厚度超过4毫米的平板玻璃和厚度小于13毫米的无色及绿色浮法玻璃。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7005.21.4000、7005.21.5000、7005.21.6000、7005.21.7010、7005.21.7020、7005.21.7030、7005.29.4010、7005.29.4090、7005.29.5010、7005.29.5090、7005.29.6010、7005.29.6090、7005.29.7010、7005.29.7090、7005.29.8010、7005.29.8090、7005.29.9010和7005.29.909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除另行延期(4个月)外,本案终裁将于6个月内作出。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3周内进行应诉登记。

2008年4月17日,韩国对中国浮法玻璃正式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2.73~36.01%,有效期为2007年10月29日~2010年10月28日。2011年5月24日,韩国维持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2.04~36.01%,有效期为2011年5月24日~2014年5月23日。2015年1月7日,韩国继续维持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2.04~36.01%,有效期为2015年1月7日~2018年1月6日。2018年8月31日,韩国第三次维持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2.04~36.01%,有效期为2018年8月31日~2021年8月30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7、印度对华拖车车轴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1年4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York Transport Equipment(India) Pvt. Ltd.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拖车车轴(Axle for Trailers)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716901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2018年、2018年~2019年、2019年~2020年及倾销调查期。

鉴于目前新冠疫情(COVID-19)的特殊情况,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adg11-dgtr@gov.in、dd11-dgtr@gov.in、dir13-dgtr@gov.in、dd16-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015年12月28日,应印度国内企业Yorkshire Transport Equipment(India) Pvt. Ltd.的申请,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拖车车轴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6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中国拖车车轴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16年11月29日,印度开始正式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0.14美元/千克~0.46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1年11月28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