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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2日贸易预警

2021-01-12

1、土耳其对涉华聚酯合成长丝纱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1年1月9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和马来西亚的聚酯合成长丝纱线(土耳其语:Diğerleri, poliesterlerden)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上述三国涉案产品继续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中国为0.25美元/千克~0.30美元/千克、印度为0.15美元/千克~0.17美元/千克、马来西亚为0.15美元/千克~0.17美元/千克,税额详见下表。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402.47。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印度取消对涉华橡胶助剂PX-13临时反倾销措施

2021年1月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印度财政部税收局未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0年11月11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和美国的橡胶助剂PX-13(Rubber Chemical PX-13)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的建议,决定不对上述国家涉案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3、菲律宾对进口机动车作出保障措施初裁

2021年1月8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菲律宾代表团于2021年1月7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0年12月29日,菲律宾贸工部对进口机动车(Motor Vehicles)作出保障措施初裁,决定对菲律宾涉案产品以保证金的形式征收临时保障措施税,具体税额为70,000菲律宾比索/辆[东盟税号8703(载人的机动车)]和110,000菲律宾比索/辆[税号为8704.21.19和8704.21.29(轻型货运机动车)],有效期为200天,从菲律宾海关局颁布海关备忘录令之日起,或菲律宾贸工部部长令(于2021年1月5日签署)在两份全国性报纸上发布15天后生效,具体实施以日期早的为准。载人机动车的临时保障措施不适用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轻型货运机动车的临时保障措施不适用于中国、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不包括散件机动车和半散机动车及二手机动车,以及救护车、灵车、电动车、豪华车。


4、印度对华盐酸环丙沙星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1年1月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盐酸环丙沙星(Ciprofloxacin Hydrochlorid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从2020年9月2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具体税额如下: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Shangyu Jingxin Pharmaceutical Co., Ltd.)为2.38美元/公斤,浙江朗华制药有限公司(Zhejiang Langhua Pharmaceutical Co., Ltd.)为0.91美元/公斤,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Zhejiang Guobang Pharmaceutical Co., Ltd.)为1.87美元/公斤,除上述3家企业之外的其他生产商为3.27美元/公斤。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419030项下的产品。


5、巴西暂停对华一次性注射器征收反倾销税

2021年1月7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1年第145号决议,出于公共利益考虑,为对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决定暂停对原产于中国的容量为1毫升、3毫升、5毫升、10毫升或20毫升、带针或不带针的一次性注射器(葡萄牙语:seringas descartáveis de uso geral, deplástico, com capacidadede 1ml,3ml, 5 ml, 10 ml ou 20 ml, com ou sem agulhas)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9018.31.11和9018.31.19。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6、马来西亚终止进口瓷砖保障措施调查

1月7日,马来西亚贸工部发布公告,决定终止对进口地砖和墙砖产品的保障措施调查。公告称,调查期内未发现被调查产品进口存在绝对增长,也无法确定进口出现相对增长,且无证据证明被调查产品进口增长与马国内产业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本案调查。


7、美国作出液力端双反产业损害终裁

2021年1月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德国、印度和意大利的液力端(Forged Steel Fluid End Blocks)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同时对进口自德国和意大利的液力端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在本次裁定中,5名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均投肯定票。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裁定,美国商务部将对进口自中国、德国、印度和意大利的涉案产品颁布反补贴征税令,对德国和意大利的涉案产品颁布反倾销征税令。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218.91.0030、7218.99.0030、7224.90.0015、7224.90.0045、7326.19.0010、7326.90.8688和8413.91.9055项下的部分产品(2017年之前,涉案产品税号也包括7326.90.8588)。


8、英国保留对华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相关贸易救济措施

2019年2月经公众咨询程序,英国决定终止将欧盟对原产自中国的自行车反倾销措施(AD287)、电动自行车反倾销措施(AD643)和反补贴措施(AS646)过渡到英国。近日,英贸易国务大臣作出新的决定,将上述措施由“终止”变更为“保留”。

披露的决定变更原因是英国生产商提交了新证据,表明相关措施涉案产品在英的生产状况或市场份额发生了变化。在英国生产商和行业利益相关者的协助下,贸易国务大臣重新评估了上述措施,认为符合询证审查标准,决定予以“保留”。

按照程序,英贸易救济调查机关将择机对保留的欧盟贸易救济措施进行过渡性审查,以决定措施在英的存废和水平。

来源: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