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F数字营销平台

2020年12月3日贸易预警

2020-12-03

1、巴基斯坦对华涤纶短纤维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10月2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33/2015/NTC/PSF/SSR&CCR/2020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应巴基斯坦国内企业ICI Pakistan Limited和Ibrahim Fibers Limited于2020年8月17日提交的日落复审申请,以及中国企业江阴海伦化纤有限公司(Jiangyin Hailun Chemical Fiber Co., Limited)于2020年9月28日提交的情势变迁复审申请,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涤纶短纤维(Polyester Staple Fiber)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不包括超过2.0旦的涤纶短纤维、彩色涤纶短纤维和再生涤纶短纤维。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5503.20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措施持续有效。本案终裁结果预计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

2015年4月24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涤纶短纤维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5年10月3日,巴基斯坦开始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2.82%~11.51%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印度对华浮法玻璃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0年11月2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浮法玻璃(Float Glass)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税额为218美元/公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005项下的产品。此次涉案产品为2mm≤厚度≤12mm、透明和着色(绿色玻璃除外)的浮法玻璃,但不包括反光玻璃以及装饰、工业或汽车用的加工玻璃。

2002年7月5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浮法玻璃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3年8月22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浮法玻璃作出肯定性终裁。2007年12月13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浮法玻璃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4年1月3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浮法玻璃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5年7月2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浮法玻璃作出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取消对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2020年2月1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Saint-Gobain India Pvt. Ltd.、Sisecam Flat Glass India Ltd.、Gold Plus Glass Industry Ltd.和Asahi India Glass Ltd.提交的联合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浮法玻璃进行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3、哥伦比亚对华亚克力板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0年11月30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2020年11月27日第238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亚克力板(西班牙语:láminas de acrílico)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设定离岸最低限价3.93美元/千克,对价格低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相当于最低限价与离岸申报价之间差额的临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哥伦比亚税号为3920.51.00.00。

2020年8月27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2020年8月26日第151号决议,应哥伦比亚国内企业INDUSTRIA NACIONAL DE ACRÍLICOS (INACRIL S.A.S.)、METAL ACRILATO S.A.、FORMAPLAX S.A.S.、ACRÍLICOS SERNA和A&G PROCESOS ACRÍLICOS S.A.S.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亚克力板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4、巴基斯坦对印度山梨醇溶液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8月22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32/2015/NTC/SB/SR/2020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应巴基斯坦企业Habib Rice Products Limited于2020年7月29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印度的70%山梨醇溶液(Sorbitol 70% Solution)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2905.4400和3824.60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


5、秘鲁对巴基斯坦涤棉府绸织物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0年11月29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在官方日报《秘鲁人报》(El Peruano)发布第166-2020/CDB-INDECOPI号公告,对原产于巴基斯坦的涤棉府绸织物(宽幅大于等于2.20米,单位克重在50克/平方米和250克/平方米之间,西班牙语:tejidos planos de ligamento tafetán, popelina poliéster/algodón (mezclas de cualquier composición), estampados, crudos, blanqueados, teñidos o con hilados de distintos colores, de ancho igual o superior a 2,20 metros, cuyo gramaje esté comprendido entre 50gr/m2 y 250gr/m2)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延长2004年第017-2004/CDS-INDECOPI号公告确定、并在2010年第031-2010/CFD-INDECOPI号公告和2016年第104-2016/CDB-INDECOPI号公告中延长有效期的反倾销税。公告自2020年3月15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6、澳大利亚对罗马尼亚镀铬钢条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12月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0/137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Milltech Pty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罗马尼亚的镀铬钢条(Chrome-plated Steel Bar)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215.50.90.54、7215.90.00.55、7228.30.10.70、7228.50.00.54、7228.60.10.72和7228.60.90.55。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1年1月8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2015年11月10日,应澳大利亚企业Milltech Pty Ltd的申请,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意大利和罗马尼亚的镀铬钢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6年3月24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意大利和罗马尼亚的镀铬钢条作出反倾销初裁:意大利涉案产品倾销幅度为-6.0%(即不存在倾销);罗马尼亚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2.4%~78.2%。2016年8月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该案作出部分终止调查的裁定:由于意大利企业Stelmi S.p.A.在调查期内无涉案产品倾销行为且调查期内销往澳大利亚的所有意大利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属微量范畴,故终止对意大利涉案产品的调查。2016年9月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6/79号公告称,对进口自意大利和罗马尼亚的镀铬钢条作出反倾销终裁:维持初裁对意大利涉案企业终止调查的裁定;裁定罗马尼亚企业ASO Cromsteel的倾销幅度为22.4%,Nimetsrl的倾销幅度为35.3%,其他罗马尼亚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66.9%。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7、印度对泰国子午线轮胎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0年11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泰国的有或无内胎和/或垫带的卡车和客车用新型充气子午线轮胎(New Pneumatic Radial Tyres of Rubber for Buses and Lorries,with or without Tubes and/or Flaps)作出反倾销终裁,建议对泰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涉案企业Zhongce Rubber (Thailand) Co.,Ltd反倾销税为337.80美元/公吨,除Zhongce Rubber (Thailand) Co.,Ltd.之外其他生产商的反倾销税为527.08美元/公吨。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40112010项下的产品。

2019年12月2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汽车轮胎制造商协会(Automotive Tyre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泰国的有或无内胎和/或垫带的卡车和客车用新型充气子午线轮胎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4月~2019年6月(15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5年~2016年、2016年~2017年、2017年~2018年及倾销调查期。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8、美国ITC发布对农用包装材料的337部分终裁

2020年11月3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农用包装材料(Wrapping Material and Methods For Use In Agricultural Applications,调查编码:337-TA-1210)作出337调查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0年11月16日作出的初裁(Order No.11)不予复审,即中国江苏Hai'an Xin Fu Yuan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China海安鑫福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缺席被告。


9、美国ITC发布对电子蜡烛产品及其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0年11月3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子蜡烛产品及其组件(Certain Electronic Candle Product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195)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0年10月27日作出的初裁(No. 33)不予复审,即中国浙江Ningbo Shanhuang Electric Appliance Co., China、中国浙江Yiwu Shengda Art Co., Ltd., China为缺席被告;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0年11月13日作出的初裁(No. 35)不予复审,即急于撤回终止对美国NapaStyle, Inc., Napa, CA、中国广东Shenzhen Goldenwell Smart Technology Co., Ltd., China、中国广东Shenzhen Ksperway Technology Co., Ltd., China的调查。


10、美国ITC正式对有源光缆及其下游产品启动337调查

2020年11月3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有源光缆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 Active Optical Cables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233)。


11、美国企业对特定加巴喷丁免疫测定试剂盒和试纸及其组成和方法提起337调查申请

2020年12月2日,美国ARK Diagnostics, In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加巴喷丁免疫测定试剂盒和试纸及其组成和方法(Gabapentin Immunoassay Kits and Test Strip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Methods Therefor)侵犯了其专利权。


12、美国企业对特定加巴喷丁免疫测定试剂盒和试纸及其组成和方法提起337调查申请

2020年12月2日,美国ARK Diagnostics, In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加巴喷丁免疫测定试剂盒和试纸及其组成和方法(Gabapentin Immunoassay Kits and Test Strip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Methods Therefor)侵犯了其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