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来西亚通报《1985年食品条例》修订案
2025年12月15日,马来西亚通报了《1985年食品条例》修订案。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第2条插入新的解释,插入“非零售容器”,是指不打算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任何包装或容器。非零售容器中的食品在提供给消费者之前用于进一步的食品制备活动;——第16A条是通过在非零售容器的标签中插入详细信息来插入新规定;——第17条旨在修订第11、14、16和18B条的豁免:在第17(2)款中插入“(ea)、(eb)、…和(ga)…”,在第17(5)款中插入“散装货柜和非零售货柜”。该修订案评议期截止到2026年2月13日。
(以上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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