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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30日应对国际贸易摩擦

2022-08-30

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甘氨酸作出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2年8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甘氨酸(Glycine)作出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

1994年7月2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甘氨酸启动反倾销调查。1995年3月29日,美国正式对华甘氨酸征收反倾销税。此后,美国先后进行了4次日落复审,并分别于2000年7月25日、2005年11月15日、2011年9月19日和2017年2月15日,4次延长了征税期限。2022年1月3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甘氨酸启动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4月29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甘氨酸作出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二、印度尼西亚对华陶瓷熔块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2年8月10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熔块(Frit)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维持印尼财政部第170/PMK.010/2017号条例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即淄博福星陶瓷色釉料有限公司(Zibo Fuxing Ceramic Pigment & Glaze Co., Ltd.)税率为6.3%,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25.5%,建议将措施有效期延长5年。措施实施以印度尼西亚财政部的征税公告为准。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ex.3207.20.90和3207.40.00。

2016年8月8日,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熔块启动反倾销调查。2017年12月1日,印尼财政部发布第170/PMK.010/2017号条例,对中国陶瓷熔块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淄博福星陶瓷色釉料有限公司税率为6.3%,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25.5%,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6日。2021年11月26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官网)

(以上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